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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没履行清拆令被判囚2个月缓刑24个月一名业主没有遵从根据《建筑物条例》发出的清拆令,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入狱2个月,缓刑24个月。涉及的是位于屯门井财街一幢商住大厦一个面积约85平方米的平台搭建物僭建物,业主一直没有履行清拆令,屋宇署先后4次提出检控,业主已经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罚款共约6万元。由于业主仍然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于是在去年年中再次提出检控,有关业主于去8月被定罪,本月6日被判监2个月,缓刑24月。屋宇署发言人说,僭建物可影响楼宇结构及消防安全,导致严重后果,屋宇署会继续采取执法行动,包括提出检控,以保障楼宇安全。2023-01-1911:36:18
政府跨部门行动清拆祐汉高层僭建天台屋#土地工务运输局特区政府持续打击非法工程,并优先处理影响防火安全及公众卫生的个案,“非法工程跨部门常设拆迁组”日前对一高层大厦的僭建天台屋展开清拆行动。土地工务运输局强调,公共楼梯、通道及天台是楼宇的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个案的僭建物位于祐汉区一高层住宅大厦的天台。本局人员经巡查发现有人正开展非法工程,加建由金属顶盖、围板、闸门,以及砖块墙和玻璃窗户组成的僭建天台屋...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CWCpW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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