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主席陈宝莹等3人涉煽惑他人杯葛区议会选举被捕#港闻社民连主席陈宝莹等3人,涉嫌煽惑他人杯葛区议会选举,触犯选举条例被廉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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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连主席陈宝莹等3人涉企图煽惑他人干扰选举被捕#港闻社民连主席陈宝莹等3人涉嫌企图煽惑他人干扰区议会选举被捕。(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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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RT社民连主席陈宝莹等三名成员被拘捕,涉嫌企图煽惑他人干扰区议会选举。(12/9/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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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会选举|据悉社民连主席陈宝莹等三人涉企图煽惑干扰区选被捕

区议会选举据悉社民连主席陈宝莹等三人涉企图煽惑干扰区选被捕警方在中环拘捕两男一女,涉嫌企图煽惑他人作出干扰区议会选举的行为,据了解,三人为社民连成员包括主席陈宝莹。警方表示,中区警区人员今早约8时,在皇后大道中近毕打街截查三人,他们涉嫌企图煽惑他人作出干扰区议会选举的行为,正被扣查。警方指,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即属违法,「公开活动」包括向公众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讯,以及向公众分发或传布任何材料。2023-12-1014: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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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会选举|廉署拘捕一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不投票

区议会选举廉署拘捕一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不投票一名38岁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中不投票,违反《选举条例》,被廉署拘捕。廉署表示,涉案的男子报称电脑程式员,他涉嫌在区议会选举期间,在一个网上社交平台转载煽惑他人杯葛该选举的贴文。廉署在行动中检走被捕男子的手提电话,并扣留该男子调查,廉署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根据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调查后,会将调查结果交予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廉署表示,必定会严正执法,打击所有涉嫌违反该条例的行为,以确保选举公平、公正及廉洁。廉署提醒市民,公开呼吁他人杯葛选举,有可能触犯《选举条例》第27A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3年及罚款20万元。廉署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2023-12-0417:5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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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RT社民连主席陈宝莹等三人涉煽惑他人杯葛区选,被廉政公署拘捕。(12/1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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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RT廉署拘捕一男子涉嫌在社交平台转载煽惑他人杯葛区议会选举的贴文(12/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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