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修订生效 冻结财产有效至法律程序完结
《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修订生效冻结财产有效至法律程序完结行政长官会同国安委修订《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保安局局长发出的冻结财产通知书,在相关法律程序待决期间,仍然有效,直到法律程序完结为止。修订能更有效避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被告人,在法律程序完结前不当处理罪行相关财产,而引起国家安全风险。修订今日刊宪公布,即日生效。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是次修订属技术性修订,范围相当狭窄,只是针对通知书的有效期作出明确的规定,并没有改变发出通知书的基础或原则。若有关法律程序尚未完结,相关的通知书暂时继续有效,实属理所当然,因此修订确属必须,令特区政府能继续有效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发言人又说,修订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财产权仍然依法受到保障。受通知书影响的人一如以往可根据《实施细则》,向原讼法庭申请撤销通知书,或者申请特许或更改特许处理财产。有关申请特许的机制,在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和保障财产权之间作出了平衡。2023-12-1510: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