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杰庄建议设资料外泄罚则及引入负责制
#港闻【Now新闻台】有议员认为,现行《私隐条例》只能要求违规机构改善是不足够,建议参考国际做法,设资料外泄罚则及引入负责制。立法会议员(选举委员会)吴杰庄:「后期处理就等于没有事,我认为是不能接受的,因为今次是明显有一个管理的责任问题出现。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每失泄某(数量)用户资料,有指定的罚款,我认为可以引入负责制,譬如现时无论工程、核数、核数师、工程师有相当的责任,网络安全保安师会否都要经过考牌、考核,在公司叫作首席安全官,(资料外泄)可能会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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