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用地欺诈案 黎智英判囚5年9个月
壹传媒用地欺诈案黎智英判囚5年9个月前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隐瞒科技园公司,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违反租契,经审讯后被裁定2项欺诈罪成,今日在区域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监5年9个月,罚款200万,另被取消担任董事资格8年。黄伟强被判监21个月。法官陈广池裁决时曾提到,不难看到黎智英以他的生意头脑及精明手法,驾驭着一个规模不小的工商业集团,管控着很多公司,但这并不表示当有事发生后,被告可以抽身而退,以事务繁忙,参与程度寥寥可数,便可一概抹杀自己的责任。法官认为,黎智英绝不可能是忘记了力高的存在,而是因为力高不符合牌照申领条件。至于黄伟强,法官形容他是集团的「高级大打杂」,对黎智英言听计从,事事关心,体贴非常,虽然没有专业资格,但明显是一个细心及对黎智英忠诚的人。本案原第二被告,时任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曾以控方特赦证人身份出庭作供,法庭将他的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以待黎智英国安法案件审结后再提讯,周达权亦会在黎智英国安法案件中,以污点证人身份作供。2022-12-1011:1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