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煽动、侮辱国歌及国旗等罪提上诉 案件押后处理
青年就煽动、侮辱国歌及国旗等罪提上诉案件押后处理一名18岁青年涉多次在网上留言发文,要求制裁法官,张贴被改歌词的国歌及配上粗口的国旗图等,承认煽动、侮辱国歌及国旗等共4项罪名,去年被判入教导所,他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诉,提出控罪时效、范围、境外管辖权等法律问题。高等法院法官黎婉姫认为上诉理由与谭得志上诉案重叠,不适宜即日处理,将案件押后至谭得志上诉案有结果后,重新排期。法官批准被告在等候上诉期间保释外出,保释条件包括两万元现金、交出所有旅游文件、居住于报称地址、每周到警署报到三次、不得离开香港、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使用任何社交平台但可正常使用电话上网、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媒体访问。2023-07-1916: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