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承认暴动罪 1人判入教导所5人判囚2年半至3年
6人承认暴动罪1人判入教导所5人判囚2年半至3年2019年9月29日多人在金钟政府总部外参与大游行,9人被控暴动,其中6人在开审前认罪。今日在区域法院判刑,当中19岁男学生被判入教导所,其余5人分别被判囚2年半至3年。法官陈广池判刑时表示,数以百计暴徒冲击象征香港行政核心的政总及警方防线,触目惊心,令人痛心。法官指,一场风暴将被告生命历程、仕途、学业全部推倒,被煽动、被鼓吹暴力反抗、被人彻底愚弄利用,最后由自己及家人承受苦果,没有任何补偿,形容案件属社会悲剧。他表示,案件在十一国庆两日前发生,冲击政总突显严重挑战特区政府和国家的权威,再加上广泛使用汽油弹、投掷硬物及数百暴徒有组织预谋及装备的暴行,均加重刑责。法官又提到,19岁被告案发时只有15岁,自小确诊过度活跃症,虽然曾投掷硬物砖块,亦是重装备,刑责较重,但仍依报告判入教导所。其中一名被告为28岁的注册护士,法官认为被告被捕后仍尽责做医护工作,参与社区疫苗接种计划获嘉许,努力值得肯定,相信她决心洗心革面,酌情减6个月刑期至2年半。2022-12-0219: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