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ware :一个开源的自动驾驶系统

Autoware:一个开源的自动驾驶系统Autoware基于机器人操作系统(ROS)构建,可在各种车辆和应用中实现自动驾驶的商业部署。Autoware的主要功能和特点:1、模块化架构:Autoware包含自动驾驶所需的所有功能(如感知、定位、规划、控制),并采用模块化架构,具有清晰定义的接口和API。2、可扩展性:Autoware的开源软件设计用于跨广泛的自动应用程序的可扩展性,并通过应用最佳实践和标准来实现现实世界部署中的高质量和安全性。3、不断进化:Autoware持续发展,提供更多功能,以实现从路边到路边的L4级自动驾驶。4、多种应用场景:包括密集城市区域、高速公路和最终服务目的地的整合,提供完整的自动驾驶体验。Autoware的应用场景:人员运输:使用公交车和班车的人员移动功能在Autowarev3.0中得到开发和支持。货物运输和自动赛车:在Autowarev2.0中开发并支持货物运输功能(Autoware也用于自动赛车比赛)。自动代客泊车(AVP):在Autowarev1.0中开发并支持自动代客泊车功能。Autoware已被超过500加企业使用,并在20多个国家地区的30多种车辆上运行。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中国发布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试行指南

中国发布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试行指南中国发布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试行指南,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配备一名驾驶员或安全员。根据中国交通运输部官网星期二(12月5日)公布的试行指南,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一名驾驶员或运行安全保障人员(安全员)。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此外,出租汽车客运(网约车)、道路旅客运输也应依法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中国多地近年加速推动自动驾驶商业化应用,从政策上大力支持自动驾驶产业的发展。新华社旗下的《经济参考报》曾在7月引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的说法报道,自动驾驶监管有三大核心问题,即安全问题、侵权责任认定和数据安全。2023年12月5日12:43PM

封面图片

交通运输部: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 1 名驾驶员或安全员

交通运输部: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安全员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其中提到,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运行安全保障人员。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原则上随车配备安全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安全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指定的区域运营时可使用远程安全员,远程安全员人车比不得低于1:3。安全员应当接受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和所从事相关运输业务培训,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级别自动驾驶系统操作技能,熟知自动驾驶汽车运行线路情况,具备紧急状态下接管车辆等应急处置能力。自动驾驶汽车的自动驾驶功能变更或更新升级后,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要及时加强对安全员在岗培训,确保其及时掌握新功能、新技术、新要求。安全员应符合交通运输领域从业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取得相应业务类别的从业资格。

封面图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称,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称,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范围应登记相应经营业务类别;出租汽车客运(网约车)、道路旅客运输应依法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的,应符合国家及运营地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运营要求。从事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具备相应业务类别的经营许可资质。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运行安全保障人员。

封面图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范围应登记相应经营业务类别;出租汽车客运(网约车)、道路旅客运输应依法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的,应符合国家及运营地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运营要求。从事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具备相应业务类别的经营许可资质。城市客运企业、道路运输企业可与汽车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开展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为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从事自动驾驶汽车运输经营服务提供办理渠道。

封面图片

交通部:自动驾驶功能失效时应存储事发前至少90秒信息

交通部:自动驾驶功能失效时应存储事发前至少90秒信息运行状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0项内容:车辆标识(车架号或车辆号牌信息等);车辆控制模式;车辆位置;车辆速度、加速度、行驶方向等运动状态;环境感知及响应状态;车辆灯光和信号实时状态;车辆外部360度视频监控情况;反映驾驶人和人机交互状态的车内视频及语音监控情况;车辆接收的远程控制指令(如有)和车辆故障情况(如有)。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运行安全保障人员(以下统称“安全员”)。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原则上随车配备安全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安全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指定的区域运营时可使用远程安全员,远程安全员人车比不得低于1:3。自动驾驶汽车应在车身以醒目图案、文字或颜色标识,明确向其他交通参与者告知其自动驾驶身份。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者,应通过播放视频或张贴标识等方式,向乘客告知车辆自动驾驶功能、安全乘车知识、安全设施使用方法、紧急逃生方法等事项。全文内容如下:...PC版:https://www.cnbeta.com.tw/articles/soft/1402149.htm手机版:https://m.cnbeta.com.tw/view/1402149.htm

封面图片

【交通运输部: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安全员】

【交通运输部: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安全员】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称,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范围应登记相应经营业务类别;出租汽车客运(网约车)、道路旅客运输应依法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的,应符合国家及运营地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运营要求。从事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具备相应业务类别的经营许可资质。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运行安全保障人员。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