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承认煽惑他人不投票或白票判囚2个月缓刑18个月

女子承认煽惑他人不投票或白票判囚2个月缓刑18个月一名58岁无业女子在去年立法会选举期间,在个人社交媒体专页转载许智峰一个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投白票的贴文,女被告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狱2个月,缓刑18个月。去年立法会选举期间,女被告与3名男子涉嫌分别在本身的个人社交媒体专页转载许智峰、丘文俊或张昆阳煽惑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的贴文,分别被廉署落案起诉,东区裁判法院分4案提堂。女被告承认控罪,另一名任职平面设计师的被告则因确诊新冠而缺席聆讯,其余两名被告则暂时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应辩方要求,分别将案件押后至本月29日、下月20日及明年1月17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见。2022-11-1122: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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