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安排新一轮申请今日展开
两地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安排新一轮申请今日展开律政司发言人表示,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就获确认符合《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第二条第一款资格的新一轮申请,今日展开。根据律政司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签署的安排,香港作为仲裁地时,在由合资格并经指定的仲裁机构管理的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向内地有关法院申请保全措施。有兴趣成为安排下的指定机构或常设办事处者,可向律政司提出申请。所有申请及证明文件均须以书面形式,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于明年1月20日或之前向律政司提交。2022-12-2012: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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