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两学生成员夜潜校舍 入屋犯法罪成还押候判
「光城者」两学生成员夜潜校舍入屋犯法罪成还押候判四名「光城者」成员前年疑爆窃将军澳保良局罗氏基金中学,其中两人早前认罪,余下一名19岁男中学生承认袭警罪,但他连同另一名18岁男中学生否认入屋犯法罪,法庭裁定两人罪成,押后至下月判刑,以待索取多份报告,两人还押候判。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判官梁嘉琪指出,学校虽然无财物失窃或物品损毁,但校内必定有贵重物品,唯一不可抗拒推论为被告入内有意盗窃,裁定两人罪成。法庭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教导所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案件至下月9日判刑。19岁被告在警诫下声称进入学校想去泳池游水,裁判官拒绝接纳游泳辩解,指因为四人装备不一致,四个人应有四份游泳物品,但只有认罪的两名被告备有泳帽泳镜,被告亦没有作证解释热爱游泳的程度,四人在中学文凭试考试期间偷入学校,有机会受伤或受罚,风险高,与入校游泳目的不相称。裁判官又说,案发一带并非逛街地方,被告到场必有特别目的,四人一同于晚上11时视察现场,4小时后一同戴鸭舌帽遮掩身分,带备手套爬入校内,虽然没有证据显示学校有财物失窃或物品损毁,但校内必定有贵重物品,唯一不可抗拒推论为被告入内有意盗窃,裁定四人入屋犯法罪成。2023-01-1916: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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