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未经当事人同意披露事主个人资料被捕

男子涉未经当事人同意披露事主个人资料被捕私隐专员公署拘捕一名29岁男子,他涉嫌在未经两名资料当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两人的个人资料,违反私隐条例,男子获准保释,公署继续调查案件。调查显示,女事主去年3月委托被捕人士的建筑工程公司,为两名事主的住宅单位进行装修工程,同年7月,双方就工程进度及装修款项出现纠纷。不久后,有人在单位所处大厦附近多处张贴街招,向两名事主追讨有关工程所欠费用,街招上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两名事主的中文姓氏、该单位的地址,以及两人被遮去眼睛的合照。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属严重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2023-02-0119: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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