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衞:基本法无提述区议会 没指明应以何种方式产生
曾国衞:基本法无提述区议会没指明应以何种方式产生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和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晚上到尖沙咀会堂向九龙社团联会的400多名代表解释完善地区治理的建议方案,并听取意见。曾国衞说,必须让市民从宪制角度准确了解《基本法》下区议会的角色,其中《基本法》第97条是赋权性条款,特区可以选择成立区域组织,但没有宪制责任必须做,又指区域组织的性质是非政权性,并不具备任何政治权力。另外,区域组织目的是接受特区政府就地区管理或其他事务的咨询,以及提供文康等地区服务。曾国衞强调,《基本法》从来无就区议会的组成方式作出任何说明,甚至《基本法》的条文中亦无提述「区议会」三个字,也没有指明区议会应以何种方式产生,即不一定由选举所产生,更遑论是由普选产生,因此任何关于民主成分的说法,甚至将区议会说成是特区民主进程的一部分,均完全是曲解《基本法》的原意,偷换概念、子虚乌有。2023-05-1722: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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