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大前年太子站暴动等罪成判囚4年十个月至5年半
两男子大前年太子站暴动等罪成判囚4年十个月至5年半2019年8月31日港铁太子站事件,3名男子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非法集结、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等共6罪成。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徐绮薇判处其中两人监禁4年10个月至5年半;另一人只涉及非法集结,判监8个月。被告为简梓滨、连俊雄及卓嘉豪,年龄22至26岁。简梓滨被控在弥敦道至奶路臣街附近参与非法集结罪成。连俊雄被控在港铁旺角站参与暴动罪,及损坏站内4部闸机、液晶显示屏、4部售票机、控制室玻璃板及18个闭路电视镜头等。连俊雄及卓嘉豪另被控在港铁太子站参与暴动罪成,列车上袭击男子X致身体造成伤害,及袭击男子Y。徐绮薇判刑指,简梓滨无实质行动,但在人群中戴住口罩、身穿黑衣和手持长伞,罪责不应被低估,考虑到非法集结者鼓吹仇恨、加深社会撕裂,法庭不应姑息,由于他无案底,判监8个月。至于连俊雄所涉的旺角站暴动和刑毁罪,徐绮薇指他当时携有具杀伤力的弹叉,明显有备而来、畜意武装自己,认为是主动角色、积极参与暴动。暴动对公共交通造成严重破坏及对他人安全构成威胁,造成站内共81万元的损失,示威者其后又阻止列车车门关上,为接下来的太子站暴动埋下火线。徐绮薇指,列车上的乘客大部分打算尽快回家,有乘客因示威者阻挡车门而争执,当时连俊雄用弹叉射硬物,而卓嘉豪虽无直接攻击,但作出挑衅行为及紧握双拳、摆出一副战斗格,属火上加油,两人都是积极参与暴动的主动角色,行为是恃强凌弱、颠倒是非、态度蛮横和不可理喻。徐绮薇指,事主X和Y没有受重伤,纯属侥幸,加上案发在公共交通、一个紧闭式环境,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判刑须起阻吓、以保护公众秩序。虽然辩方指连俊雄可能受过度活跃症和专注力不足影响,但他有7项案底,当晚涉及两处暴动,终判监5年半。卓嘉豪则案发前经常参与义工活动,另与朋友成立社企,酌情减刑及判监4年10个月。2023-05-1919: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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