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今刊宪
香港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今刊宪香港《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星期五(6月2日)刊宪,并将于6月14日提交立法会审议。据香港中通社报道,草案把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人士,指明社会福利、教育及医疗卫生界别的专业从业员为强制举报者。他们在工作过程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遭受严重伤害或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必须尽快举报。违反规定的最高罚则为监禁三个月及罚款5万港元(8589新元)。同时,草案也会为强制举报者提供法定免责辩解及法律保障。香港大学儿童及青少年科学系临床副教授叶柏强星期五接受香港电台节目访问时说,草案重点是希望加强社会意识,恐吓潜在施虐者,从源头上降低儿童被虐待的风险。草案建议23类经常因工作接触儿童的人士须强制举报怀疑个案,叶柏强指出,教师和社工是第一线接触儿童,医生则较为被动,但医生受过专业训练,有能力分辨常见、可疑的瘀伤。医护人员也容易看出儿童不妥,如周身瘀伤、甚至疏忽照顾导致的营养不良。为应对新法例通过后,或出现大量举报虐儿个案,香港社会福利署将增加留宿幼儿中心的宿位,以及招募更多寄养家长。目前有超过950个寄养家庭,为约800名儿童提供寄养服务,逾200名儿童正在轮候。2021年,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爆出虐儿事件,34名职员被控虐儿罪,12人已定罪及判刑,其中七人从专业注册的登记中除名,事件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