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 | 审案需70天审期待定】【邹幸彤申海外专家作供及换法官】「支联会案」周一(19日)进行案件管理聆讯,国安法指
【支联会案审案需70天审期待定】【邹幸彤申海外专家作供及换法官】「支联会案」周一(19日)进行案件管理聆讯,国安法指定法官预计需约70天处理案件。邹幸彤一方将有海外教授作专家证人,另有数名事实证人以视象方形式作供。另邹指其中一名法官参与此案不当,被指示在月内提交申请更换法官的理由和理据。本案4月底将作第2次案件管理聆讯。周一聆讯中,邹幸彤没有律师代表自行陈词,至于其他被告,李卓人及何俊仁就由大律师沈士文及大律师梁丽帼代表,而大律师梁芷莹则续代表支联会;控方代表则是副刑事检控专员谭耀豪及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本案同样不设陪审团,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负责审讯,其中负责本案的3名法官之一的李运腾,甫开庭即表示,根据控辩双方的案件管理表格,获告知就证据方面,预计审讯需时40天,惟由于本案涉法律问题需要处理,而证据亦涉及相当多文件,加上控方举证完毕及完成辩方案情后,需预留约2个月时间让各方准备书面结案陈词,而之后口头结案陈词相信亦需时一至两周时间,故提出预留合共70天审期以处理本案。另外,邹幸彤亦就法官黎婉姫参与此案表达意见,指出黎官曾处理涉及支联会拒交资料案的上诉聆讯(案件编号:HCMA99/2023),因而曾接触该案一些辩方不获准查阅的「PII(公众利益豁免权)」文件。李官回应,如邹申请要求法官避席,就需正式提出申请及提交书面陈词,且更换法官将对审期或有影响,要求邹须在3月21日或之前,提交申请理由及理据,控方就须在4月12日或之前作回应。李官同时表明,相关争议料需一整天开庭处理,将在下次案件管理聆讯时再决定聆讯日子,并指就控辩双方承认事实、控方开案陈词等文件的提交日期,留待定下审期后再作指示,同时定下4月24日作第2次案件管理聆讯。来源:自由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