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吁香港废除国安法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吁香港废除国安法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指《香港国安法》缺乏明确的国家安全概念,呼吁香港特区政府废除(repeal)国安法。港府回应时指委员会对香港特区作出毫无根据的批评。委员会星期三(7月27日)在网站上公布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等有关的调查结果。他们指《香港国安法》存在过于笼统的释义情况(overlybroadinterpretation),他们对此表达关切,并称国安法的不足之处包括缺乏明确的国安概念,以及国安法案件可能交由中国大陆来处理。他们敦促香港采取行动废除与避免采用《香港国安法》。人权委员会声称,《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工会、学生会等大批在港公民社会团体迁离香港或停止运作,委员会对此表达关切。委员会指港府并没有明确保证,在这次调查中与委员会接触的公民社会团体和团体代表,不会面对与《香港国安法》有关的控状。他们呼吁香港不要采取任何可能限制结社自由的行动,并确保公民社会成员不会因参与此次调查,而在《香港国安法》下被提控。香港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方之一,而中国大陆尚未签署。另据路透社报道,委员会成员也说,有迹象显示港府正考虑展开新国安立法工作,委员会希望相关人士能修改并优化《香港国安法》。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透过港府官网做出回应时说:“尽管(香港特区)代表团尽力回应委员的关注,并澄清对香港特区人权状况的误解,但委员会仍然对香港特区作出毫无根据的批评,我们对此感到非常失望。”港府说,委员会在检视《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和实施时,应适切考虑该法订立前社会暴力动乱的背景,以及《香港国安法》的实际操作和成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强调,国家安全一贯属于中国中央政府的事权,国家在一国两制的方针下有权就此立法。虽然《香港国安法》订明香港特区对该法规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但是《香港国安法》也订明中央保留管辖权,由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行使的一些情况,并订明清晰的程序规定以及对人权和公平审讯的保障。...发布:2022年7月28日2:5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