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涉违国安法被捕人士是否被释放应由法庭裁决

邓炳强:涉违国安法被捕人士是否被释放应由法庭裁决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律师会举办的论坛表示,有海外媒体及政客建议,应释放在本港因国安法被捕的人士,以及撤销他们的控罪,他强调有关主张并不公平,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能够因身份,例如是传媒大亨而享有特权,任何人亦不能凌驾法律之上,如果这些人违法,就应该受法律制裁,最终是否无罪释放,应该由法庭裁决。对于有人指控,香港国安法损害香港人权利和自由,邓炳强表示,作为保安局局长,他有责任澄清,以免有商界人士被这些传言误导,他强调执法部门都是基于证据,按法律进行,所有行动都必须遵守国安法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执法过程中坚守法治。他表示,香港国安法并不影响香港居民行使基本自由和权利,包括批评政府政策或官员决定,亦不影响资讯自由,学术自由,以及政策研究,以及一般商业活动。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出席同一论坛时提到,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令香港迅速恢复安全又稳定的营商环境。他反对外界宣称国安法剥夺香港法治及市民权利的讲法,并重申国安法在立法过程中已充分考虑国际公约的条例,维护国家安全同时保护大众人权、进行公平审讯等等。2023-07-1118: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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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西方抹黑香港国安法是虚伪跋扈认同陈国基强而有力回应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23日)表示,对于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在瑞士日内瓦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会议时,强而有力地回应美西方国家对《香港国安法》的抹黑,同时严正驳斥无理失实言论,他十分认同对方的回应。邓炳强在其社交平台指出,《香港国安法》成功颁布落实,让香港居民重新享有于2019年港版「颜色革命」期间不能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迅速有效恢复香港社会稳定和安全。他指出,《香港国安法》亦清楚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邓炳强强调,没有国家会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袖手旁观,有关国家的言论显然是双重标准,其虚伪和专横跋扈表露无遗。当局会继续坚定不移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感谢狗哥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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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迄今114人涉违香港国安法被控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日撰文说,《香港国安法》发挥强大震慑力,外部势力已见减退,鼓吹“港独”的情况不断减少,众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相继自行解散或停止运作,国家安全风险已经大为减少。截至目前,警方国安处共拘捕182人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当中114人已被检控。另有五家公司也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检控。根据《星岛日报》报道,昨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邓炳强在文章中说,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保安局和警务处连同其他纪律部队积极依法采取多项执法行动,被捕人士包括危害国家安全领头人物黎智英及相关同谋人。邓炳强说,多年来荼毒香港市民的洗脑机器《苹果日报》也停止运作,壹传媒集团被法庭正式颁令清盘,上述的执法行动,有效制止有关人士继续滥用新闻自由,以图反中乱港、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社会稳定。邓炳强还说,警方国安处已拘捕涉嫌串谋通过“35+”计划操控选举的多名涉案人士;而就“支联会”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政府控告支联会及三人“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冻结“支联会”资产,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行使权力,命令公司注册处处长将“支联会”从公司登记册中剔除,“支联会”已告解散。他指出,虽然《香港国安法》实施遏止“黑暴”、“港独”嚣张违法行为,但仍有部分“港独”分子死心不息,继续利用媒体、文化艺术、刊物等不同方式“软对抗”,执法部门已激活《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及十条,对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或发表煽动文字或刊物的人士采取行动。至今已拘捕34人,当中21人已被检控,一家公司亦因涉嫌干犯相关罪行被检控。...发布:2022年4月16日10:55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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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称23条立法不会亦不能取代《香港国安法》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议上,立法会议员谢伟俊关注,近年本港被指太偏重国安,引起不必要非议,为减低国际的疑虑、挑拨、抺黑,他询问当局会否因时制宜,在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后,能否在政治上「减辣」,例如考虑以《基本法》23条本地立法取代《香港国安法》或当中部分条文。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本港就《基本法》23条立法,不会亦不能取代全国性法律《香港国安法》,而是相辅相成。他说,外国每日也用不同借口抹黑香港,不会因为有人抹黑而不做应该做的事情,政府不是刻意吓市民,而是经历了2019年血的教训。他认为,23条立法不会影响人做生意,反而对经济有帮助,令旅客感到安全,不会因为有人口音不同就被人打。邓炳强重申,《基本法》23条立法,不会影响一般市民言论及集会等权利。他强调,经过2019年「港版颜色革命」,有人企图颠覆政府、有人掟气油弹,相信市民心中有数,23条立法是有必要,政府会不停解说,当有立法框架,会作出咨询,确保每一个市民能够表达,政府亦务求在2024年内完成立法。2023-11-1311:0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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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国安法有域外效力通缉犯如过街老鼠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警方国安处通缉多5名海外港人,他们分别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勾结外国势力等罪,强调通缉行动是基于证据和检控政策,得出的结论,希望英美等国家不要再包庇逃犯,以及不要再干涉特区政府的依法行为。他表示,有逃犯以为走到外国就不需接受法律责任,以为手持外国护照,国安处就无可奈何。他强调香港国安法是有域外效力,无论他们在何处都是犯了国安法,都是一个通缉犯,不要以为这一刻有外国政府保护包庇,当他们失去利用价值,将会是一个弃卒,是过街老鼠,永远不见得光。他又批评英美政府抹黑特区政府,根据证据进行的通缉行动,又指这些国家都有国安法,而英国刚通过的国家安全条例「非常之辣」,认为英国的做法是双重标准。2023-12-1515:14: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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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批美媒涉港文章充斥偏见和双重标准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去信美国《华尔街日报》,批评《华尔街日报》就香港特区政府悬红通缉发表的评论文章充斥极端的政治偏见和双重标准。《华尔街日报》星期一(7月3日)发表了一篇社评,称港府悬红通缉涉嫌犯下《香港国安法》通缉犯的行为是对香港人的一项警告,即他们有可能因为与国外人士交流而被逮捕。文章也说,港府此举进一步证明,曾经区分香港和中国大陆的分界线已经消失,北京政府不再承认香港的国际边界。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针对《华尔街日报》的社论,邓炳强星期二(4日)致函《华尔街日报》,批评文章充满极端的政治偏见和双重标准。邓炳强说,香港政府有责任,并尽一切努力将潜逃海外并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的人士绳之以法,公开因涉嫌犯下严重罪行而被通缉的逃犯资料,并要求大众协助缉拿逃犯归案,是香港警察和其他执法部门常见的做法,也符合国际惯例。邓炳强续称,治外法权是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多国国安法的一个共同特征。他称,《华尔街日报》在文中建议香港政府应采用与世界其他地区不同的标准,行为虚伪。邓炳强强调,危害国家安全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任何国家都不应该窝藏犯罪分子。文章称香港政府滥用法律,这与事实不符,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香港警方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将有关人员绳之以法。香港警方国安处星期一(3日)首次悬红800万港元(约138万新元)通缉八名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且潜逃海外的民主派人士,引起美国、英国等国强烈批评,认为是威胁全球人民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危险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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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说国安法针对2019年 并不包23条全部罪类

邓炳强说国安法针对2019年并不包23条全部罪类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香港国安法》的4类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主要针对2019年的情况,但不包括《基本法》第23条提及的全部7个罪类,现有一些法例包括《刑事罪行条例》的煽动罪,可以应付部分现时的情况。邓炳强在本台节目《国安法事件簿2》提到,法庭对谭得志案及羊村案的判决,证明煽动罪是必须,同时需要新的措施应对危害国安行为。他指出,众筹或会被危害国家安全份子利用,因此考虑就此立法,另外会就关键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进行立法工作,强调当局会基于现有情况不断完善法例。邓炳强表示,市民对国家安全的警觉非常重要,要引导青少年正向思维,国家安全的防御离不开宣传教育,一定要令大众知道何谓国家安全,面对甚么国安风险及如何减低这些风险,才能在有事时预防和对抗。他说,全世界文明地方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例,包括美国和英国,去年英国提出的国家安全法案,就提出间谍罪、破坏罪和境外干扰罪,执法部门可以在未经法庭审讯下,扣留疑犯最长达14日,免除怀疑恐怖份子取得法援的权利,以及规范怀疑干犯国家安全罪行人士的行动。2023-04-1612: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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