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指原讼庭未充分考虑南丫海难死因研讯涉公众利益
上诉庭指原讼庭未充分考虑南丫海难死因研讯涉公众利益南丫海难事件有死者家属早前入禀高等法院原讼庭要求召开死因研讯被拒,家属认为,案件关乎公众利益而提出上诉。上诉庭颁布书面判词,裁定家属上诉得直,下令就两名死者召开死因聆讯。上诉庭3名法官潘兆初、关淑馨及朱芬龄在判词中,向遇难者家属表达深切的同情,期望死因聆讯可以令事情告一段落,家属得到解脱。判词亦赞扬警方从调查委员会报告检取遗留的线索,努力拟备死亡调查报告,为死因研讯提供重要基础。上诉庭指,经考虑后认为,为南丫海难遇难者召开死因研讯合乎公益利益,而是否下令召开死因研讯涉及评估性的酌情判断,上诉庭认为,法官高浩文没有充分考虑死因研讯涉及公众利益的问题,令他错误行使酌情权,因此上诉庭有权介入。两名上诉人为死者梁家杰的家属梁淑玲及死者赵少琼的家属赵炳全,答辩人为死因裁判官。上诉方认为,原审法官高浩文没有考虑海员行业惯例及检验船只标准等系统性缺陷,而且涉案新证据,独立调查委员会及运输及房屋局内部调查等报告均未有触及,希望新证据可在死因研讯中公开披露,协助达致正确裁决。南丫海难发生在2012年10月1日国庆日,百多名港灯员工及家属乘坐「南丫四号」出海,与港九小轮「海泰号」相撞,合共造成39人死亡。当局成立独立委员会调查,死因庭于2020年11月决定不召开研讯,并裁断遇难者「非法被杀」。其中3名死者家属去年曾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召开死因研讯,法官高浩文以未符合公众利益为由,拒绝家属的申请。2023-07-2611:1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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