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男子涉葵涌广场袭击案判囚两年
38岁男子涉葵涌广场袭击案判囚两年葵涌广场一名店员去年在店内遇袭,38岁施袭者当场被制服,他早上在湾仔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有意图而伤人罪,判监两年。法官李俊文判刑时指,被告等人持械持续施袭,对事主造成严重伤害的意图非常明显,罪行严重。法官指出,被告案底涉及袭击致身体伤害、入屋犯法及毒品相关等。事主工作期间突然遭多人袭击,有人以胶棒为武器,持续袭击1至2分钟,令事主头部多处血肿,考虑到被告认罪,最终判监两年。案情指,事发当晚事主在店内拖地时,5名男子突然进入店内,期间有人施袭,被告遭现场人士制服,其余4人逃去。事主前额血肿,顶骨有裂伤等。2023-07-2712: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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