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气候信息披露相关上市规则修订延至2025年实施

联交所:气候信息披露相关上市规则修订延至2025年实施联交所表示,有关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咨询时原定建议明年1月1日实施,现将《上市规则》相关修订生效日期押后至2025年1月1日,给予发行人更多时间熟悉新的气候信息披露规定。联交所指,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今年中发布最终的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并将会发布实施指引,协助各司法权区监管机构有关实施ISSB准则的考量,并就可调节扩展及分阶段实施ISSB准则提供建议。实施指引预期今年底前发布。联交所强调,在落实《上市规则》修订时,将考虑实施指引下可调节扩展及分阶段实施方针。港交所将就制订有关路线图事宜,继续与政府及其他「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成员紧密合作。2023-11-0320: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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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明年1月起逐步实施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规定

联交所明年1月起逐步实施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规定港交所旗下联交所就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刊发咨询总结。在收到的115份回应意见中,大多数支持引入新气候信息披露规定的建议,联交所将实施有关建议,经修订的《上市规则》明年1月1日生效,将分阶段实施。联交所说,新气候规定依据IFRSS2制定,并提供实施宽免,包括按比例及分段扩展措施,以解决部分发行人可能面对汇报方面的挑战。2024-04-19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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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就优化ESG框架下气候信息披露展开3个月咨询

联交所就优化ESG框架下气候信息披露展开3个月咨询港交所表示,旗下联交所今日就建议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刊发咨询文件,展开为期3个月的咨询。联交所建议,规定所有发行人在其ESG报告中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以及推出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气候准则的新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新的气候相关披露要求包括:披露发行人监察及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管治流程、监控及程序;披露发行人如何应对其识别出来的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其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财务表现及现金流量的当前影响和预期影响等。考虑到发行人的准备情况及相关疑虑,联交所拟就若干披露,例如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财务影响、范围排放以及若干跨行业指标实施过渡性规定,适用于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后首两个汇报年度。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旋表示,气候变化是全球关注的焦点,投资者都希望有更多的信息,以了解气候问题和相关政策变化如何影响到发行人的资产、业务运作及财务状况。今次的建议旨在帮助发行人建立抵御力、促进其可持续发展,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备受信赖和具吸引力的集资市场地位。2023-04-141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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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将修订上市规则反映内地公司境外上市备案新规联交所就建议根据内地监管新规修订《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中国发行人的条文修订,刊发咨询总结。咨询合共收到41份来自广泛界别的非重复回应意见,联交所决定采纳咨询文件中的所有条文修订并稍作调整,修订将于8月1日生效。联交所表示,因应内地已实施有关内地公司境外上市的监管新规,加上相关的《特别规定》和《必备条款》已被废除,联交所将删除香港《上市规则》所涉及的条文;亦会修订新上市申请提交文件的规定,以反映内地公司境外上市的备案新规。联交所亦会修订其他《上市规则》,令分别适用于中国发行人及其他发行人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当中,包括容许中国发行人发行新股的一般性授权限额和股份计划的授权限额,可参照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以及删除中国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须承诺遵守《中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等。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旋表示,联交所致力为所有发行人,不论在何地注册成立,提供一致的投资者保障。新的《上市规则》修订建基于2021年的《上市规则》改革,旨在优化及简化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未来会继续专注提升市场质素,为全球投资者提供透明而稳健的交易平台。2023-07-2117: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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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订发布两项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为完善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规则,进一步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优化调整两项规则部分规定条款。《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重要性判断原则,要求公司披露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二是减少冗余信息披露,避免重复披露,提升财务报告可读性。三是压缩模版化披露空间,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充分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不得照搬照抄《企业会计准则》。四是细化重要报表项目附注披露要求,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情况。五是增设专节明确研发支出附注信息披露要求,引导市场各方恰当评价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此外,本次修订结合近年《企业会计准则》和资本市场监管规则的调整,对收入、企业合并等披露要求予以完善,保持监管规则协调一致。《1号解释性公告》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三项非经常性损益判断原则,为公司恰当披露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提供指引。二是明确实际执行中存在分歧的问题,减少实务执行争议。三是完善政府补助、金融资产、股份支付等相关非经常性损益列举项目,提升规则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之间的契合性。四是结合近年《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则修订情况完善相关表述,在股份支付、显失公允的交易收益等列举项目上,与发行上市、退市环节有关要求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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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支持联交所就企业建议气候相关汇报规定作出咨询证监会公布,支持联交所今日就适用于香港上市公司的建议气候相关汇报规定展开公众咨询。今次咨询是香港迈向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拟发布的气候相关汇报准则的全球性基准对接的重要一步。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香港及早采纳气候相关的企业汇报规定,将能巩固本港作为区内及全球领先绿色和可持续金融中心的地位。当局一直与联交所紧密合作,采取平衡的方针,目标是为上市公司提供恰当的灵活性,并同时推动向投资者作出适切、一致及可作比较的信息披露。联交所的建议参考了ISSB发布的可持续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及其进一步的考量决定,不单与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TCFD)的建议一致,亦与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要求有关披露须在2025年或之前遵从TCFD建议的目标一致。督导小组是由证监会和金管局共同领导。证监会鼓励相关人士在7月14日或之前向联交所提交意见。2023-04-1423:1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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