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提出10项措施支持福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内地提出10项措施支持福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内地出入境管理局提出10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福建与台湾人员往来、便利台湾同胞在福建居住生活,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明年1月1日起实施。措施包括更方便办理台胞证、在对台客运口岸增设信息采集点,方便自愿留存信息的台胞使用边检快捷通道、申请在福建定居的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等。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10项措施对服务促进闽台人员交流交往,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具有积极作用,各项措施正处于有序筹备阶段。2023-11-061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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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教育领域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近日,教育部出台《教育领域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台生在闽求学发展、支持台师在闽安居乐业、支持闽台深化教育交流、支持闽台高校深度合作、支持闽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支持福建提供优质均衡教育服务等六方面20条举措。《若干措施》的出台,对于深化两岸教育领域交流合作、推动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台生台师登陆的第一家园具有积极作用。(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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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就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提出意见国务院就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提出意见。意见提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具有独特地位和作用,希望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更完善,闽台人员往来更便捷,贸易投资更顺畅。意见说,要完善涉台司法服务,加强两岸仲裁机构交流合作,开展涉港澳台和涉外仲裁业务;也要畅通台胞往来通道,加大资金等要素保障力度。意见又指,要促进台生来闽求学研习,鼓励台胞到当地就业,支授在闽各类企业、特别是台企聘用更多台湾员工;也要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取消台胞在闽暂住登记,鼓励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意见提到,要促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包括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支援福建省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鼓励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对台先行先试。意见认为,要强化组织保障,中央台办、国家发改委要牵头协调做好整体规划;也要提供财政支援,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管道,支援福建开展涉台经济合作、人文交流等。2023-09-1221: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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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文支持福建探索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中共中央、中国国务院星期二(9月12日)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文件。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善用各方资源,深化融合发展,包括畅通台胞往来通道、鼓励台胞赴闽就业、便利台胞在闽生活等。根据新华社报道,上述文件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具有独特地位和作用。文件要求,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努力在福建全域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善用各方资源,深化融合发展;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先行先试,扩大授权赋能,持续推进政策和制度创新;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因时因地制宜,支持条件好、优势突出的地区率先试点、以点带面,引导其他地区找准定位、协同增效。文件明确工作目标: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基本建成,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效应充分显现。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闽台人员往来更加便捷,贸易投资更加顺畅,交流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厦门与金门、福州与马祖融合发展示范效应不断显现,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台融合作用充分发挥。文件指出,在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方面,要畅通台胞往来通道,包括适度超前开展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加强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进一步优化、加密福建沿海与台湾本岛及金门、马祖客货运航线等。促进台生赴闽求学研习,包括对台胞子女在闽中小学和公立幼儿园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的政策。支持福建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多种方式扩大招收台湾学生规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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