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屋居民涉虚假陈述无拥有土地 判囚两星期
一名公屋居民涉虚假陈述无拥有土地判囚两星期一名公屋居民因虚假陈述并无拥有土地,早前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房屋条例》罪名成立。今日被判监禁两星期,其公屋单位已被收回。房屋署表示,这名居住于上水清河邨的公屋居民于今年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时,申报并无拥有土地。其后调查揭发这名居民于案发时,全权拥有一幅位于新界西贡坑口的土地。房屋署发言人提醒所有公共租住房屋居民,必须如实申报入息及资产。2023-11-2818: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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