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呼吁选票盖两「剔」 政府指煽惑投无效票属违法
网上有呼吁选票盖两「剔」政府指煽惑投无效票属违法选举事务处表示,近日网上有人呼吁选民在下月10日的区议会一般选举的地方选区选举投票时,在选票上盖上两个「剔」号,从而令选票作废,选举事务处重申,按有关选举法例的明确规定,选民在投票时,只能在选票上有关候选人姓名旁边的指定圆圈内,用投票站所提供的「剔」号印章盖上「剔」号,以明确显示所投票选择的候选人,每名选民只能在选票上就所选择的一个候选人盖上「剔」号、即选票上只能有一个「剔」号,否则选票将会作废。选举事务处说,按《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相关规定,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3年及罚款20万元。2023-11-3014: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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