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消参选校友评议会资格 两名前学生会代表申请司法覆核
被取消参选校友评议会资格两名前学生会代表申请司法覆核两名前中大学生会代表参选中大校友评议会常委,被取消参选资格,两人入禀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决定,高等法院押后至下月底前裁决。两名申请人分别是前中大逸夫书院学生会会长谢炜洛,以及前中大学生会代表会主席孙昊贤,答辩人为香港中文大学校友评议会。申请方代表陈词指出,校友评议会常务委员会取消两人参选资格前,理应给予机会两人解释辩护,然而直至延期至今年2月举行的2022周年会员大会,两人都没有机会解释回应,提出的议题也被拒绝列入大会议程。取消两人参选资格后,从未提供任何理据,申请人多番去信要求不果,直到常委会5月回应法援署后,两名申请人9月才能间接从法援署得悉过程及理据。答辩方代表回应指,申请方在事发后至少6个月才申请司法覆核,超出法定限期,亦没有充分理据支持逾期申请,故法庭不应破例接纳申请。本案争议不涉重大公共利益,中大校友评议会仅公立大学辖下一个非法定组织,故不属司法覆核管辖范围之内,此等远远偏离一般适用事项。法官反问雇佣合约同为私人事务,但如其中一方未获公平对待,难道不可申请司法覆核,答辩方回应表示,正如中学生会选举同类争议亦不应接纳。法官再问一般人会知悉定罪后5年便可重获立法会议员参选资格,申请人因2019年社会运动案件定罪而遭取消参选资格,要直到何时才能再参选、如何才能得悉。答辩方指,双方均同意本案争议纯粹学术,流于空谈,对生活没有构成任何影响,即使对方胜诉后获得辩护机会,最终可能仍然无法改变常委决定,同样被取消资格。2023-12-2017: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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