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庭上供称小队成员包括几名案中被告
「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庭上供称小队成员包括几名案中被告多人涉嫌策划在2019年12月8日的民阵游行中放置炸弹及枪杀警员,律政司首次以《反恐条例》提出检控,案中污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出庭作供,控方在开案陈词提及,这个在Telegram成立的群组有份策划袭击行动。黄振强接受控方主问时忆述,自己在2019年6月起在Telegram登记用户,并有份参与同月的「612示威」,有份帮忙设置路障或提供物资予前线示威者,当日后亦开始渐渐参与抗警暴及「出来冲」。黄振强又指,2019年时他20岁,高级文凭毕业不久,任职地盘搭棚,「721元朗事件」后,他决定辞职全情投入抗争运动,及后靠反修例运动的「家长」及「金主」资助维持生计。他又说,在同年7月一次示威活动认识了本案被告严文谦,两人一见如故,志同道合,决定之后每有示威就一起出动,对方又邀请他加入Telegram的「荃湾示威群组」,并参与了8月初的港九三区「三罢」活动。同年8月25日荃葵青区再有反修例示威活动,黄振强与群组成员破坏包括黑社会管理的店舖,事后成功逃走,他说今次事件引来示威者一方甚大回响,群组亦对此感到兴奋,被胜利冲昏头脑,其活跃成员及后成立「屠龙小队」,寓意连警方的速龙小队亦可击败,他担任「屠龙小队」队长,小队成员亦包括严文谦以及其他几名本案被告张俊富及李家田。2024-04-291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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