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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凌晨1时起对曾到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士的防疫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黑龙江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2月8日凌晨1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应变协调中心提醒,目前本澳有关以下地点的防疫措施包括:...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BHw2p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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