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议】恶意返乡,蓄意过年,买馍未遂,寻衅做工

3月26日,观察者网转发了一则晋江市公安局的通报,称对当地2起“社疫情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处理,其中一名“张某”男子“谎称外出买菜,实际驾车前往世纪大道附近做工”,其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此通报引来了大量网友的抨击,留言中充满了对被处罚者的同情和对非人道的防疫政策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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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男子谎称外出买菜实为做工被行拘

福建男子谎称外出买菜实为做工被行拘中国福建省晋江市一名男子,疫情下外出做工并谎称是买菜,被警方行政拘留。晋江市公安局通报称,这名姓张的男子于24日上午通过磁灶镇上厝村疫情防控检查点时,谎称外出买菜,实际驾车前往世纪大道附近做工,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晋江警方决定对张某给予行政拘留五天。晋江警方警告市民,不要用不理智的行为妨碍疫情防控工作,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发布:2022年3月27日4:0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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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晋江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查处3起违法行为、行政拘留5人。

近日,晋江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查处3起违法行为、行政拘留5人。违法行为人孙某(男,1998年,安徽人)为方便自己通行,分别于3月22日、24日两次故意损坏陈埭镇苏厝村疫情防控铁皮围栏,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晋江警方决定对孙某给予行政拘留7天。违法行为人张某(男,1981年,晋江磁灶人)于3月24日上午通过磁灶镇上厝村疫情防控检查点时,谎称外出买菜,实际驾车前往世纪大道附近做工,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晋江警方决定对张某给予行政拘留5天。2022年3月25日下午,晋江市公安局接到报警,有人破坏防疫封闭隔离围栏。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查,当天下午,陈某灯(男,1985年出生,晋江人)不满社区主要通道被堵塞,通过网络煽动陈某东(男,1994年出生,晋江人)、陈某升(男,1982年出生,晋江人)等人砸坏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后林社区与新塘街道后库社区交界处的防疫封闭隔离围栏,造成不良影响。陈某灯等人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晋江警方决定对陈某灯行政拘留14天,对陈某东、陈某升各行政拘留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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