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此存照】黑龙江网民推特发“反动言论”被判“寻衅滋事”

该网民于2019年4月被捕,最终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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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男子私自建桥收费5万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桥也被拆了

吉林省一村民未经审批,在村边一条河上修建了一座浮桥,总共投入超过13万元。为收回成本,他让过桥村民、路人自愿交费,被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其拆桥,后又因建桥收费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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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再吁取消寻衅滋事罪

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再吁取消寻衅滋事罪中国全国两会将在本周末开幕,全国人大代表、长期从事律师工作的朱征夫再次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据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官方微博星期二(2月28日)消息,朱征夫表示,寻衅滋事罪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对于一些无故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行为,有一定惩戒价值。但他指出,寻衅滋事罪的种种弊端时刻侵蚀着法律的根基,其模糊性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会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寻衅滋事罪长期在中国法学界和社会上具有争议,去年两会期间,朱征夫也曾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他当时说,“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流氓罪中分解出的罪名,在实践中,该罪名逐渐沦为类似于流氓罪的新的‘口袋罪’。”他认为,寻衅滋事罪罪名存在明显的缺陷与该罪名有关的概念过于模糊有关,这样的现状不仅对现实中的司法实践构成困扰,也极容易被滥用,造成社会过度刑法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四种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据公开资料,朱征夫是湖北荆州人,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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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 豫失地农民到中央巡视组驻地上访 寻衅滋事罪成获刑一年半

河南四名失地农民上访被刑拘,其中一人在看守所身亡。此后,其余三名涉案人员先是被控敲诈勒索政府,后又被追诉案发四年前于中央巡视组驻地上访及多次在县纪委监委闹事构成寻衅滋事。10月21日,河南省南召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三人寻衅滋事罪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退赔违法所得15万元,敲诈勒索罪则因依据不足未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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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孙大午案一审宣判,因寻衅滋事罪等八项罪名获刑18年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孙大午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一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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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协委员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

中国政协委员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对于长期在中国法学界和社会上具有争议的寻衅滋事罪,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朱征夫认为,寻衅滋事罪存在体系上的逻辑缺陷,应该适时取消。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朱征夫说,“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流氓罪中分解出的罪名,在实践中,该罪名逐渐沦为类似于流氓罪的新的‘口袋罪’。”而旧罪名是否适应中国新时代的发展是法律界近年来讨论的焦点。朱征夫认为,寻衅滋事罪罪名存在明显的缺陷与该罪名有关的概念过于模糊有关,这样的现状不仅对现实中的司法实践构成困扰,也极容易被滥用,造成社会过度刑法化。他介绍说,“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缺乏明确性”,明确性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但在现实情况中,寻衅滋事罪对具体犯罪行为的表述难以准确界定。例如,在公共场合“追逐、拦截”中的行为到了什么程度才具备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随意”“任意”“情节严重”“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表述也具备极强的主观性,但这些又是构罪的关键要件。他认为,在两高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即使明确了行为人要有“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等主观动机,但在具体案件中对行为人主观上的判断可能存在不同意见,所以“司法解释仍无法消除该罪在犯罪界限上的模糊性。”朱征夫说,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罪的界定很容易做扩大解释。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彭逸轩同样认为寻衅滋事罪的入罪门槛过低,适用的时候虽有流氓动机作为前提,但“流氓动机”也是模棱两可的主观判定。对于寻衅滋事罪的看法,彭逸轩也认为该罪在实际适用时弹性太大,缺乏刚性标准,从此前的流氓罪分离出来之后,是否适用当下社会有待考量。朱征夫还说,寻衅滋事罪所打击的危害行为,目前已有相应法律予以处理,取消该罪不会出现法律的空白;因此,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仍可施加行政处罚,并非听之任之,对于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并非唯一打击手段。对于应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的理由,朱征夫还认为该罪与多个刑法法条存在竞合,且存在体系上的逻辑缺陷。...发布:2022年3月7日9:26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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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建议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朱征夫认为,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缺乏明确性。明确性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然而寻衅滋事罪中对于具体犯罪行为的表述难以准确界定,寻衅滋事罪中“随意”“任意”“情节严重”“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表述过于模糊。 #月光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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