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孩子爸控诉虐儿 郑爽亮律师函打脸张恒昨在洛杉矶召开发布会,痛批郑爽疑似虐待两个小孩,并拿出受伤的照片、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郑爽稍晚在IG晒出律师声明否认虐儿,撂重话表示“正义总会来,虽然有时候会迟到。https://www.sinchew.com.my/?p=439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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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指控#郑爽虐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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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继续审议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立法会《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委员会,早上进入逐条审议阶段。对于条例草案提到「人员须在关键时间之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作出举报」,本身是注册社工的议员林素蔚关注,当中的「关键时刻」和「尽快」的定义,又认为「切实可行」意思可以很主观,问到当局是否设有时限,避免人员拖延。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说,每宗个案性质与复杂程度不同,不会划一指定时间及期限,希望为专业人员提供弹性作出判断。社署副署长黄国进补充说,每宗个案报告时间或有不同,如人员决定召唤救伤车为儿童处理伤势,举报时间会较短,可能大约一小时内;但如面对性虐待个案,受害人情绪波动或有自杀倾向,专业人员需要先处理环境问题和儿童情绪,因此需要留有弹性,只要该专业人员让法庭知悉已经在合理时间内尽快举报,亦已满足法例要求。他又指,会在《强制举报者指南》列出需要尽快举报的情境。对于条例草案列明「负责人代表管养、看管或照顾该儿童人士」,新民党黎栋国关注「负责人」涵盖的年龄范围,举例如负责照顾人士未满18岁,是否亦受到条例规管,委员会主席邓家彪问到,如果有家长将子女交予邻居看管,该邻居是否也属于「负责人」。黄国进说,根据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超过16岁具看管和照顾责任,均可界定为「负责人」,又指以往曾经有父母将儿童转交朋友照顾,其后出现严重后果,该人士被相关条例起诉,因此需要根据事实情况判断某人担当负责人的职责。律政司代表说,现时草案未有写明引用该条例,不能够直接引用《侵害人身罪》,可能需要再有修正案,将再与局方商讨。。2024-05-181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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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虐待儿童会促勿降虐儿新例刑罚免削弱阻吓力立法会《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委员会明天将继续审议条例,当中建议包括社工、教师、医生等多类专业人士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最高罚则是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元。本身是社工的防止虐待儿童会总干事黄翠玲说,今次立法是源于2018年屯门5岁女童被虐杀的案件,刑罚是参考贩毒、恐怖主义活动等严重罪行,认为知情不报最高可判处监禁,是合理罚则。她在一个电台节目说,去年本港有1400多宗虐儿个案,创历年新高,相信可能仍只属冰山一角,现时虽然有处理怀疑虐儿个案的机制,社署亦有保护儿童免受虐待的工作指引,但只是属自愿通报机制,因此不希望降低新法例的刑罚,以免削弱阻吓力。她又说,现时有相关指引和培训,协助儿童工作者识别何为「严重伤害」,不担心会因为没有举报而轻易误堕法网。儿童事务委员会成员黄梓谦提到,有部分立法会议员认为罚则太重,并提出剔除监禁刑罚。黄梓谦认为立法的初心是要保护儿童和建立完善的安全网,反问如果只设罚款、不用监禁,社会是否接受。他建议,政府在主体法例中准确定义何谓「严重伤害」,同时认为罚则不能太低。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昨日表示,法案委员会多次开会,亦收到不同团体意见,将于明天的委员会会议上交代政府最新立场。2024-04-2811: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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