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议长:国会若在预算案辩论期间解散 新政府须重新提呈预算案
马国议长:国会若在预算案辩论期间解散新政府须重新提呈预算案(早报讯)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哈伦说,根据宪法,首相随时有权建议国家元首解散国会,元首也可按首相建议决定是否解散国会。但本届国会若在辩论“2023年度财政预算案”期间解散,大选后成立的新政府必须在新的国会重新提呈财政预算案。阿兹哈接受《星报》专访时说,首相建议元首解散国会后,元首有裁量权决定是否同意解散国会。他强调,元首拥有解散国会的绝对权力。阿兹哈表示,政府,下议院将在33天内表决是否通过新财案。他说,根据议会常规,这33天包括最多13天的政策辩论阶段,以及最多20天的委员会辩论阶段。“我一般都将新财案的政策辩论阶段设定为七天至八天,委员会阶段则是10天至12天。”至于国会在通过新财案前解散,政府是否有资金支付公务员的薪金和养老金,阿兹哈指出,如果国会解散前尚未通过新财案,政府仍可动用综合基金支付公务员的工资和养老金等。马国第14届第5期第3次下议院会议将于10月3日召开至11月29日,为期32天。政府原定10月28日提呈的新财案,也已挪前至10月7日。首相依斯迈沙比里9月13日宣布将提早在10月7日提呈新财案。发布:2022年9月25日3:48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