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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穆用“阿拉”字眼案政府放弃上诉了!政府已撤回高庭宣判非穆斯林可用“阿拉”字眼判决的上诉。https://www.sinchew.com.my/?p=4679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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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穆可用阿拉字眼案”撤上诉安华:享自主权 仅砂非穆允用“阿拉”联邦政府撤回对“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上诉掀议,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阐明,吉隆坡高庭当初宣判基督教徒可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仅适用于砂拉越。https://www.sinchew.com.my/?p=4682898
百格午报政府撤“阿拉”案上诉掀两极争议巫青社青团不同调团结政府“撤回”非穆斯林可用“阿拉”字眼的上诉掀起褒贬不一的回响,朝野在内的穆斯林领袖纷纷要求政府给予解释,反观另一边则赞扬政府做出明智决定。https://www.sinchew.com.my/?p=4681858
内政部撤销非穆可用“阿拉”上诉赛夫丁:明公布详情联邦政府撤回对“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上诉案,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表示,本身在数个月前已针对此事向内阁提呈内阁通知书(NotaJemaahMenteri),惟详情需要明天才能透露。https://www.sinchew.com.my/?p=4679672
柔苏丹:穆裁决理事会议决 柔非穆仍禁用“阿拉”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说,穆斯林裁决理事会(Fatwa)议决,在柔佛州,非穆斯林不应、不准,也禁止使用“阿拉”(KalimahAllah)字眼,而这已于2009年6月4日在宪报公布。https://www.sinchew.com.my/?p=4701988
安华:砂沙有条件下可用半岛非穆禁用“阿拉”字眼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出,有关“阿拉”字眼的课题,昨天内阁会议已经同意,在不干涉原有政策,即维持西马半岛非穆斯林禁用,在沙巴与砂拉越有条件下使用的情况下,研究整理出“阿拉”字眼的应用。https://www.sinchew.com.my/?p=4688584
沙40%净税收权益上诉庭保留判决上诉庭今日在审理联邦政府对沙巴40%净税收权益提出的上诉案宣布保留判决,预计最快会在月内公布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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