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颠覆案|法官指戴耀廷于国安法生效前行为提供环境衡量罪行
47人颠覆案法官指戴耀廷于国安法生效前行为提供环境衡量罪行47人颠覆政权案上月裁决后,今日起处理求情。首被告戴耀廷的代表律师在庭上提到,《香港国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起生效,法例生效前戴耀廷的行为不应被视作量刑因素。法官就表示,戴耀廷在国安法生效前的行为,提供了一个环境让法例衡量罪行的严重性,又指议员「无差别」否决预算案,本身就是不恰当行为。辩方律师说,戴耀廷在初选的角色是法律学者,并非串谋犯罪者,有别于买凶杀人案的主脑,负责指使行凶及获益,戴耀廷的角色有重大差别。法官就指出,如果将戴耀廷视作本案的「其他参与者」会是大胆的想法。对于3月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109条列明,《香港国安法》罪行的罚则,亦适用于串谋犯相同罪行,律师说,《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没有追溯力,相关条文并不适用。戴耀廷代表律师未完成陈词,聆讯明日继续。2024-06-2516: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