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年前谋杀罪成两度上诉改判误杀囚12年9个月
男子3年前谋杀罪成两度上诉改判误杀囚12年9个月一名男子2016年底被一名有酒精依赖的无业男子杀死,无业男子3年前被陪审团裁定谋杀罪成,他两度上诉后,上诉庭认为被告酒精依赖可视作减责因素,改判误杀罪成。上诉庭3位法官今日判处该被告入狱12年9个月,并押后颁下裁决理由。辩方求情希望法庭给予三分之一的刑期扣减,指出被告首次受审时有承认误杀罪名。律政司一方则引述案例,认为被告在案中的责任达到中等程度,刑期应为10年至25年监禁,并提议法庭可用监禁15年作量刑起点。辩方亦同意被告的责任达中等,但认为属于当中较轻微一类,建议法庭用10年作为起点。控方案情指,被告每晚与一群男子在大埔富亨商场附近通宵饮酒。2016年12月9日下午时分,被告多次向死者两父子搭讪,死者要求被告住口,被告出手袭击,被死者友人制服在地。被告返家后拿刀返回现场,刺向死者腹部,死者重伤不治。被告同日被捕,警诫下表示因饮醉忘记发生甚么事。2023-03-0315: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