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
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近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也允许店家符合规范的超出门、窗外墙摆卖。条例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深圳特区报)频道:@TestFligh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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