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公告: 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四部门发布公告: 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日前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四大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该公告将「携带具有抛投功能的载荷或者自带抛投器、携带的红外线相机噪声等小温差(NETD)小于40mK、可支援非认证载荷等特定无人机」列入了管制范围,管制将从2023年9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投稿:@ZaiHuaBot频道:@TestFligh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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