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高材林被判无期
吉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高材林被判无期吉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高材林贪污、受贿一案宣判,高材林被判处无期徒刑。据新华社报道,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星期六(9月2日)对外发布高材林案日前宣判的消息,法院对高材林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8.6万新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高材林贪污赃款依法返还被害单位,并继续追缴其受贿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6月至9月,高材林利用担任松原市市长的职务之便,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指使厦门爵耀投资有限公司、松原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红日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排厦门爵耀投资有限公司从一名个体经营者处虚假承包100万平方米“三化草原”土地,再转包给红日公司,从中非法套取1亿元占为己有,其中借贷给他人4500万元,偿还个人债务5500万元。2011年至2020年8月,高材林先后利用担任吉林省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松原市市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公司审批、税费减免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3万余元。法院认为,高材林虽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且举报他人犯罪线索,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其贪污数额高达亿元,并不能退缴受贿赃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公开简历显示,现年59岁的高材林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清华大学博士毕业后,曾在北京大学做博士后研究。高材林学而优则仕,后长期在金融系统任职,2015年主政吉林松原,2017年12月调任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直至2020年11月落马。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年8月发布高材林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的通报,指其“亦官亦商”,搞“政治攀附”和“权色交易”,非法侵占巨额公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