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首次引用“传播权利”打击网络盗版侵权
香港海关首次引用“传播权利”打击网络盗版侵权香港海关首次引用《2022版权(修订)条例》中的新增的“传播权利”,打击涉及非法串流装置的侵权活动。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海关星期三(10月11日)采取执法行动,打击未获授权向公众传播版权作品的侵权活动。海关早前接获版权拥有人举报,指有零售店铺向顾客提供非法串流装置,即电视机顶盒及特定应用程序,以用作收看侵权影视作品,涉嫌未获授权向公众传播版权作品。经调查后,海关人员星期三突击搜查10个分别位于深水埗及元朗的疑似涉案零售店铺,并检获该批疑似非法串流装置。经初步点算,案件涉及约1200部疑似非法串流装置,及一批电脑和影音器材,估计市值约140万元(港元,约24万新元)。海关共拘捕六名年龄介于25至39岁的男子,包括三名店主及三名售货员,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据报道,香港《2022年版权(修订)条例》新增第28A条,赋予版权拥有人科技中立的专有传播权利。这代表,版权拥有人无论通过串流技术,还是日后可能出现的新的电子传送模式传播版权作品,都能全面获得保障。报道指,这是香港海关首次引用这项修订进行执法,并指这项修订可以加强在数码环境中对版权的保护,帮助打击大规模的网上盗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