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卡实名制3月开始登记
电话卡实名制3月开始登记【即时】(12:35)市民由3月1日起,须为电话卡进行实名登记。当日起新发售的电话卡,均须在启动前完成实名登记。现行的电话储值卡用户须于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属电讯商完成实名登记,否则不能继续使用。至于正使用上台月费服务的用户,除非「转台」或开立新的电话号码,否则无须再作登记。个人用户须登记其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及提供身份证副本。16岁以下用户要有成人陪同登记,并要提供陪同成人的个人资料。企业用户则须提供其商业登记资料及指定某人士作为负责人,并提供该名人士的个人资料。每名人士可以向每间电讯商,登记最多10张电话卡,企业的上限则为2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