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落马第二虎陆中国人寿董事长王滨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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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董事长王滨被查

中国人寿董事长王滨被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天(8日)13时通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也是今天落马的第二“虎”。稍早前,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张永泽已通报被查。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4岁的王滨毕业于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曾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等职,2018年8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家大型金融保险企业,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于2012年3月列为中央管理。据集团公司官网介绍,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前身是诞生于1949年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6年分设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年,经国务院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并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集团公司合并营业收入近1万亿元(人民币,下同,约2128亿新元);合并保费收入超7500亿元;合并总资产突破5万亿元。发布:2022年1月8日2:2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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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董事长王滨被决定逮捕

中国人寿董事长王滨被决定逮捕​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最高检近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王滨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4岁的王滨毕业于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曾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等职,2018年8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家大型金融保险企业,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于2012年3月列为中央管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今年1月8日通报,王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纪委9月1日宣布,王滨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今年1月,在王滨被查后,华融金控原董事会主席王强也被传失联。据了解,两人是兄弟关系,王滨是哥哥,王强是弟弟。王滨与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过从甚密,王强因此在华融“两进两出”。发布:2022年9月13日10:58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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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原董事长王滨涉受贿被公诉

中国人寿原董事长王滨涉受贿被公诉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因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案,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四(1月19日)通报,王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通报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滨,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滨利用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指控称,王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滨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公开资料显示,王滨生于1958年11月,黑龙江哈尔滨人,拥有西南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学位和南开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他曾先后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行长、交通银行副行长等多项职务。2012年3月起,他担任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年8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去年1月8日通报,王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纪委同年9月1日宣布,王滨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9月通报,最高检近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王滨作出逮捕决定。发布:2023年1月19日3:1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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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原董事长王滨被判死缓

中国人寿保险原董事长王滨被判死缓中国人寿保险原董事长王滨被控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法院一审判处王滨死缓。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二(9月12日)公开宣判王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法院对被告王滨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院也对王滨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同样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王滨被指从1997年至2021年,利用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广发银行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5亿余元(6071万新元)。他也被指从2012年1月起,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境外存款申报制度,将共计折合人民币5642万余元的外币,存入亲属在香港开立的银行和证券账户,隐瞒不报。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王滨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王滨隐瞒境外存款犯罪是自首,可予从轻处罚,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法院也认为,由于王滨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被告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王滨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年1月通报,王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公布王滨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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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董事长王滨涉违法违纪遭调查#两岸国际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目前接受监察调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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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王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审被判死缓。(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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