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欺诈案 两被告表证成立
黎智英涉欺诈案两被告表证成立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和前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欺诈案今天(6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控方完成举证,法官陈广池裁定黎智英和黄伟强表证成立。辩方称,两名被告选择不自辩,亦不会传召证人作供,案件押后至8月24日作结案陈词,期间黎智英继续还押,黄伟强则获准继续保释。综合香港《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等报道,法官陈广池称,由于疫情关系,批准黄伟强维持毋须到警署报到,黎智英因涉违《香港国安法》下的勾结外国势力罪等案件须继续还押。黎智英(74岁)和黄伟强(60岁)同被控一项欺诈罪,指他们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间,与壹传媒前营运总裁周达权及其他人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称租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苹果大楼,未违反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意图诈骗及诱使科技园公司不执行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令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黎智英另被控已项欺诈罪,指他于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与他人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未按1995年10月24日的提案计划书和租契协议,及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使用有关处所;令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益;及令科技园公司或蒙受不利。发布:2022年6月6日4:08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