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说回一个老生常谈但是很容易引起争议的点了:性别,性向,性行为,三者很可能是不一致的,有时候是在时间线上不一致,有时候甚至在同
又要说回一个老生常谈但是很容易引起争议的点了:性别,性向,性行为,三者很可能是不一致的,有时候是在时间线上不一致,有时候甚至在同一个时间点上不一致。至于同性恋骗婚,有预谋的当然很恶心令人不齿,但是我也是真的认识女性在孩子都青春期之后,突然决定不要过顺直的生活,抛下一切离婚重新找女生约会恋爱,焕发新的活力。从她前夫的角度这是不是也算骗婚呢?但是两人孩子是真的,多年相处是真的,曾经的一起同甘共苦也是真的,用「骗婚」二字形容这样一段关系真的合适吗?或者人一生中,除了责任之外,到底在何种限度上,仍然拥有“追寻自我”的可能?一旦认识到既定自我的动摇,是否要因为责任压抑自己过不开心的几十年?或者假装开心过几十年?这样的人生就是负责任了吗?又是在对谁负责呢?以前在微博因为这种事争论,有人会诅咒我遇到骗婚的老公和生出同性恋儿子。我认真地考虑了这两个问题:如果有一天伴侣不爱我了,他甚至不必一定要出轨男人或者女人,这段关系就可以叫停,因为对我来说,爱这个东西太重要了,我不能没有,和我在一起生活的人也不能没有;而我的孩子爱上谁也不重要,健康的、有能量交换的爱比较重要。用一瞬间的性别,性向,性行为方式去定义谁的一生,都太无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