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特权
习近平: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特权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星期一(12月19日)撰文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据中新社报道,2022年是中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中国官媒星期一播发习近平的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习近平在文章中称,中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中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也是中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他说,中国宪法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习近平称,中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只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才能保证中共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必须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权威和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才能保证国家、法制、政令统一。习近平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必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法规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法规体系,加强宪法监督,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强调,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发布:2022年12月20日8:45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