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活动人士李翘楚获刑3年8个月
中国人权活动人士李翘楚获刑3年8个月中国人权和女权行动者李翘楚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判决书指出,李翘楚在帮助许志永传播颠覆国家政权的文章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李翘楚于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的供述是非法证据,以及该案构成的犯罪证据不足。但法院指,法院认为没有材料表明案件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形。李翘楚的辩护律师因拒绝搜身被取消辩护资格,而家属向法庭索要判决书遭到阻扰。李翘楚被关押期间精神状况堪忧,身形严重发胖,与被关押前判若两人。她的家人多次申请会见被拒绝。消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