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长: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已接近终点

港律政司长: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已接近终点香港立法会法案委员会星期四(3月14日)完成《基本法》23条条例修正案审议,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说,23条立法工作已接近终点。综合《星岛日报》《明报》和橙新闻报道,香港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星期三(3月13日)完成条文逐项审议工作后,星期四继续审议修正案,就40项条文提出修正,于中午12时37分完成。林定国说,感谢委员就条文提出“到肉”问题,令港府反思并修订,也让香港市民更清晰《基本法》23条的条文。他说,此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审议反映行政、立法机关各司其职,并形容23条立法工作已“接近终点”。林定国称,香港特区政府不仅要尽快交一份迟交近27年的功课,这份功课也必须是一份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订的高质量作品,确保可以取得高分数。针对立法程序的下一步,法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说,争取星期五(3月15日)在内会会议上作口头报告。有委员预计,草案最快下星期三(3月20日)就能恢复二读及三读。在这次修正案审议中,不少议员关注新增第63A条有关“受禁组织的影子组织”的条文。香港署理律政专员萧敏旋称,条文背后的理念是禁止有人继续以被禁组织的名义行事。保安局副秘书长廖李可期认为,不排除有组织与被禁组织很相似,但又未足以成为“影子组织”;或者有同一班人另起炉灶,以另一个名称成立新组织,但行事方式相若;在这类情况下,保安局长仍有权采取措施、施加罚则。另外,第19条有关“煽惑公职人员离叛”的条文,港府修正“公职人员”的定义,列明行政长官同行政会议可将某类别的人士指明为公职人员。2024年3月14日3:5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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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立法会完成基本法23条逐条审议工作香港立法会法案委员会星期三(3月13日)下午完成《基本法》23条逐条审议工作。综合星岛网、香港01等报道,香港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星期三下午续审《基本法》23条草案,法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下午2时48分左右宣布,完成逐条审议条文的阶段,港府也确认《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的所有条文已在法案委员会审议。法案委员会上星期五(3月8日)首次召开会议就《基本法》23条草案审议,从上星期六到今天下午密集开会,至今已举行20节会议,审议超38小时。按照程序,法案委员会将向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汇报,再由内务委员会决定向立法会大会提交《条例草案》进行恢复二读、三读程序。2024年3月13日4:1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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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希望《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今年有成果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承诺,港府会尽快处理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并希望今年有成果。林定国星期天(4月2日)在香港商台节目上说,政府会尽快处理《基本法》23条立法等国安工作,但不认为适合订立具体时间表,并说有关工作小组每星期都会进行研究,包括检视香港现行法例和其他地方的法律。他强调,涉及国家安全的课题,必须深思熟虑,确保相关法例在可见的未来,能保障香港安定和国家安全。林定国指出,《香港国安法》实施三年间,被捕人数少于250人,其中20多人被定罪,并说这显示只有少数人受到影响。他也指美国国务院发表的香港政策法报告没有新意,已经觉得厌闷,并称美国的说法缺乏客观证据。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官方在香港政策法报告中指中国和香港相关机构继续在国家安全这一广泛且模糊的基础上,破坏法治并受到保护的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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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或最快下周三交立法会表决香港立法会专责研究落实《基本法》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星期四(3月14日)完成审议工作,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表示,星期五(15日)将向内务委员会提交口头报告。如无意外,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或最快于下周三(20日)在立法会大会上表决。综合网媒“香港01”和香港中通社报道,法案委员会星期四连续第七日加开会议完成逐条审议修正案,对港府星期三(13日)晚提交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正案合计40项条文提出修正,并获委员会所有议员支持。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表示,星期五将向内务委员会提交口头报告,再准备在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总结时指出,这次审议反映行政、立法机关各司其职,形容23条立法工作“接近终点”。香港政务司司长陈国基星期四对记者说,23条立法有助保护香港和外来投资者,这对每个市民都是好事,并强调会进行所有必须的法定程序。希望早一日通过立法,让香港早一日得到保障。廖长江星期四已预告星期五会向内务委员会作口头汇报,内务委员会星期五议程加插的其他事项正是法案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由于香港特首李家超早已表明希望立法会能配合尽早通过《条例草案》,有权豁免政府草案提交议会表决通知期限的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也早已表态会全力配合。廖长江星期五作汇报后,若内会内务委员会同意加插议程,23条立法会草案最快有望下周三提交大会展开二读、三读的最后立法程序。2024年3月15日12:1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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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基本法23条与国安法部分罪不重叠立法较为宽松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说,《香港国安法》与基本法23条立法会有部分罪名重叠,也有部分不重叠,相关立法是宽松了一些。综合香港电台和网媒“香港01”报道,林定国星期六(4月1日)接受电台节目《星期六问责》采访时说,23条立法有五条罪行在香港法例中没有涵盖,是宽松了一些。不过,如果23条立法罪行与《香港国安法》重叠了,就不需要做。他称,制订23条立法时,会平衡维护国家安全风险及尊重人权自由。林定国说,相关法律的制定会研究并参考外地例子。他形容自己“不是先知”,只说会努力向目标迈进。另外,针对港府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要求海外律师来港参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需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林定国说,其他司法管辖区也有海外律师专案认许制度,以新加坡为例,规则比香港更严谨,海外律师不得参与任何刑事及家事案件。他强调,虽然修例后,香港的专案认许制度比过往严谨,但相关规范并非无中生有,仍然比大部分司法管辖区宽松。被问到海外律师会否因为忧虑参与诉讼存在不明朗因素而索性放弃赴港时,林定国表示,相信这种情况很难发生,海外律师如果有诚意参与案件,认为具客观基础提出申请,修例后的制度仍有实质机会让他来港,但强调任何机制都并非“包生仔”,不能要求申请肯定获批才作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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