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守则更新版 明定不得以公务员身份批评政府政策
香港公务员守则更新版明定不得以公务员身份批评政府政策香港公务员事务局星期五(6月7日)颁布更新版《公务员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即时生效。《守则》内明定所有公务员不得以公务员身份批评政府政策。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当天在港府新闻公报中说:“我们已在今年1月完成更新《守则》的咨询工作,收集到的大部分意见均支持更新《守则》。经考虑各持份者(包括公务员中央评议会、公务员团体和个别公务员)的意见后,我们已敲定和颁布更新版《守则》。因应《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简称23条立法)在今年3月生效,我们也将有关部分在更新版《守则》中加以阐述。”更新版《守则》述明了香港公务员团队须共同恪守的12项基本信念,包括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以民为本、热心公共服务、尽忠职守、坚守法治、廉洁守正、政治中立、专业精神、团队精神、效益为本、绩效问责和保密原则。此外,公务员必须遵守与更新版《守则》要求相符且切合社会对公务员的期望的操守准则。更新版《守则》内的尽忠职守基本信念,要求所有公务员均须忠于在任行政长官及其所效忠的中央人民政府,不可因自己政治观点不同或个人喜恶而拒绝执行命令;须以公正持平的态度履行职务和职责,不能徇私;不可以公务员身份批评任何政府政策或支持其他人的反对意见。至于政治中立基本信念,所有公务员拥护“一国两制”、维护国家安全、全力协助行政长官有效施政以及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政策立场是理所当然的。公务员政治中立必须以效忠国家和香港特区为前提。公务员绝不能因为自己的政见而选择性地拒绝、拖延或消极地执行他们个人未必认同的政府政策,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致使他人对政府采取不信任或敌视的态度。2024年6月7日3:1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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