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取消夫妻离异一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限制

安徽滁州取消夫妻离异一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限制安徽省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星期三(7月13日)为促进房地产业提出多项举措,其中在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方面提到,取消夫妻离异一年内购买住房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限制。根据澎湃新闻报道,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给予部分购房契税补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三个方面制定了八条相关政策。按照《若干举措》,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资金不足的,可提取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其他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符合滁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可在滁州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凭不动产权证、网签备案单、契税发票办理。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滁州对企业项目贷款予以支持。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障个人住房贷款有序投放,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贷款需求,加大优秀建筑企业授信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通过展期等方式予以支持,并依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引导各在滁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贷合理增长。...发布:2022年7月14日8:0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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