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总局拟增加有关片酬管理规定

中国广电总局拟增加有关片酬管理规定中国广播电视总局就完善节目制作经营行为规范,增加有关片酬管理规定等公开征求意见。据广电总局官网星期一(8月8日)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正确导向,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广电总局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范围规定和行为规范,对行业组织及从业主体提出了自律要求;完善节目禁载内容,增加有关片酬管理规定,禁止开展收视率点击率等方面的虚假宣传等。修改意见还提出,要按照“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体管理”的要求,将网络剧片等网络视听节目纳入管理范畴,明确将经纪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等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主体以及在他人组织下参与节目制作的主体纳入管理范畴。同时,在行政许可设定方面,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进行了优化,包括委托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取消逐级审核环节、合并电视剧片制作许可、进一步明确许可条件、简化申报材料等。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完善了对节目制作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理,在监督管理方面明确了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管理职责和有关机构、个人的配合义务,并明确了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和对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发布:2022年8月8日2:31PM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广电总局网站8月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正确导向,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修订工作基础上,起草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34号令的主要修改体现在:(一)完善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范围规定。在管理对象方面,按照“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体管理”的要求,明确将网络剧片等网络视听节目纳入管理范畴,明确将经纪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等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主体以及在他人组织下参与节目制作的主体纳入管理范畴。(二)完善节目制作经营行为规范。包括对于行业组织及从业主体提出了自律要求,完善节目禁载内容,增加有关片酬管理规定,禁止开展收视率点击率等方面的虚假宣传等。(三)在行政许可设定方面,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进行了优化,包括委托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取消逐级审核环节、合并电视剧片制作许可、进一步明确许可条件、简化申报材料等。(四)完善对节目制作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理。在监督管理方面,明确了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管理职责和有关机构、个人的配合义务,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在法律责任方面,明确了对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PC版:https://www.cnbeta.com/articles/soft/1301985.htm手机版:https://m.cnbeta.com/view/1301985.htm

封面图片

国家广电总局:坚决支持依法查处「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问题

国家广电总局:坚决支持依法查处「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问题国家广电总局今天表示,已责成北京市广电局对电视剧《倩女幽魂》制作机构涉嫌违反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有关规定启动调查,同时要求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广电局等配合税务部门对有关公司和郑爽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如有违法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电视剧行业管理。via郭德纲相声

封面图片

中国广电总局:经纪机构若导致饭圈乱象将被查处

中国广电总局:经纪机构若导致饭圈乱象将被查处中国广电总局规定,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服务对象官方粉丝团、后援会等账号的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粉丝行为,不得组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等活动和集会、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若导致“饭圈”乱象,将被依法进行查处。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微信公众号,当局今日(30日)发布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指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进行虚假、欺骗或者引人误解的业务宣传。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加强对服务对象官方粉丝团、后援会等账号的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相关账号应当经过经纪机构授权或者认证,经纪机构不得授权未成年人担任相关账号的群主或者管理者。《办法》中也明确指出,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引导和规范粉丝行为,不得组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等活动和集会。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也应当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等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赏排名、刷量控评、虚构事实、造谣攻击等方式进行炒作,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应援集资等方式诱导粉丝消费。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导致“饭圈”乱象,发生数据造假、违背公序良俗、败坏行业风气等问题,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依法依规予以记录、公示。发布:2022年5月30日3:50PM

封面图片

中国广电总局:演员总片酬不得超制作成本40%

中国广电总局:演员总片酬不得超制作成本40%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日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文件,其中提到要严格执行每部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70%的配置比例规定。根据中国国家电视总局网站昨天发布的文件,在电视剧市场建设和管理专栏中提到,坚决反对“天价片酬”,严格执行上述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加强片酬合同备案与核查。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规范化、制式统一的片酬合同示范文本,在电视剧行业推广使用。文件还提到,要激发电视剧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电视剧市场主体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做大做强做优国有电视剧企业,关心支持民营电视剧企业,精心培育电视剧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十四五”期间打造10至15家具有较强创作生产能力的电视剧企业。引导支持电视媒体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创新制播模式,在构建电视剧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引导互联网平台发挥规模、数据、技术等优势,有序参与电视剧创作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推动电视剧市场健康繁荣。文件还说,要规范电视剧市场秩序。促进电视剧市场公平竞争,坚决反对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垄断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鼓励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引导资本服务电视剧高质量发展。强化电视剧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增强全行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文件也强调,要持续优化市场环境。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严肃处理有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发布:2022年2月11日9:02AM

封面图片

国家广电总局等共同签署 “中国 (北京) 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 合作备忘录

国家广电总局等共同签署“中国(北京)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4月2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中国(北京)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曹淑敏指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北京市等,协同推动超高清全产业链贯通发展。强化全链条系统布局,推动形成以用户为中心、优质内容为牵引、网络终端为支撑、技术产业为保障的超高清发展格局。强化各环节重点突破,加大优质超高清内容规模化供给,提升网络承载能力,推动各环节技术产品研发应用,完善版权保护等配套机制。强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平台和内容制作机构、各级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和网络传输机构、生产制造企业等各主体协同,营造健康产业生态,共同谱写超高清产业发展新篇章。

封面图片

国家广电总局:一季度全国广播电视服务业总收入 3139.91 亿元,同比增长 8.17%

国家广电总局:一季度全国广播电视服务业总收入3139.91亿元,同比增长8.17%经初步统计,2024年一季度全国广播电视服务业总收入3139.91亿元,同比增长8.17%。其中,实际创收收入2738.86亿元,同比增长8.42%。按主体分,传统广播电视机构总收入1354.00亿元,网络视听服务机构总收入1794.91亿元。一季度,全国广播节目播出时间383.72万小时,电视节目播出时间416.66万小时。截至3月末,全国有线电视实际用户2.05亿户,广电5G用户2358.33万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