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首套房结清贷款者 二套首付按首套执行
河南周口首套房结清贷款者二套首付按首套执行河南省周口市推出促进房地产发展新措施,首套房已结清贷款的购房者,购买二套房的首付将按首套执行。据周口市人民政府网站9月6日消息,周口市印发《进一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涉及预售资金监管,购房补贴等多项措施。《措施》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房地产领域保供稳价,聚焦建筑施工、材料供应、农民工工资保障等关键环节,综合运用银承、商票、保理、保函、信用证、“气球贷”、“解困贷”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切实缓解房地产及关联产业资金压力,助力该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对居民已购买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再次按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第二套住房支付首付比例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措施》提出,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人民币,约9万新元)提高至50万元。已还清贷款再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夫妻双方均缴纳公积金贷款购房,或该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措施》还提出,实行购房补贴。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不含144平方米),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具有大中专学历的(含技工院校),补贴标准为0.6万元/人;具有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为1万元/人。共同购房的,只能申请一人次购房补贴。另外,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市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的,每套发放5000元购房券。已享受本科学历、大中专学历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购房劵补贴。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公寓、写字楼(不含商铺)的,按照实际缴纳税款的50%进行补贴。高层次人才在周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执行。发布:2022年9月7日7:0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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