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疾控中心原主任潘定权受贿案一审判10年 智飞生物涉行贿
桂林疾控中心原主任潘定权受贿案一审判10年智飞生物涉行贿桂林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潘定权受贿案一审判决书10月1日公布,潘定权被指受贿364万元(人民币,下同,约73万新元),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决书显示,潘定权受贿情节包括2019年至2022年期间利用其担任桂林市疾控中心主任、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桂林市疾控中心的宫颈癌疫苗销售推广业务上提供帮助。根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经阳朔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潘定权利用其担任桂林市疾控中心主任、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黄某等三人给予的现金人民币共计364万元,并为三人谋取利益,收受上述款项后,潘定权分多次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或用于日常开支。2013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潘定权利用其担任桂林市疾控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康华公司在桂林市疾控中心的疫苗销售、配送、推广等业务上提供帮助,分5次收受黄某给予的现金共计216万元。2017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潘定权利用其担任桂林市疾控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康硕公司在桂林市疾控中心的流感、手足口病等检测试剂及检验设备销售等业务上提供帮助,分4次收受刘某给予的现金共计108万元。2019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潘定权利用其担任桂林市疾控中心主任、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桂林市疾控中心的宫颈癌疫苗销售推广业务上提供帮助,分4次收受另一黄某给予的现金共计40万元。法院另查明,2022年3月7日,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在掌握潘定权主要受贿事实后,决定对其进行留置,潘定权到案后,供述了上述主要受贿事实及部分尚未被掌握的受贿事实。案发后,潘定权退出全部赃款364万元,并预缴罚金50万元于法院。法院认为,被告人潘定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36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发布:2022年10月12日10:21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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